GF—1999—0109 煤
炭 购 销 合 同
三、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:质量同上,数量以铁路领货凭证为准。 四、煤炭单价及执行期:到 车板价每吨为 甲方出具13%增值税发票。 五、货款、运杂费结算方式及期限:合同签订后,乙方缴纳保证金 万元整;计划批准后,乙方将全部货款汇入甲方帐户,甲方开始请 车。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发运,甲方及时退还乙方货款;押金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发运,保证金归甲方所有,承兑汇票支付货款时,利息由乙 方承担。 六、违约责任:按《合同法》执行。因铁路运输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兑现除外。 七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: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由非违约方人民法院裁决。 八、其它约定事项:此合同双方签方盖章后生效。有效期为2004年 月 日至 月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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